关于做好2007年度食品安全
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
晋食药监协便函〔2007〕32号
各市局:
根据国家局2007年度定期报表(季报、半年报)制度要求,食品安全统计报表进行了调整,为做好此项工作,确保统计任务圆满完成,现将调整内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内容
1、2007年食品安全统计报表由原来的三个表(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基本情况、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查处情况、重点品种综合监督情况)合并为两个表(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基本情况、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查处情况)(内容见附件1、附件2)。
2、2007年食品安全统计报表由每季报改为半年报,上报时间分别为2007年7月12日前和2008年元月12日前。
二、填报要求
1、统计表中各项目的填报不能为空项,无法填写的可标注为“0”,或者注明“无法统计”或“无法填报”,报送时加盖单位公章,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同时上报。
2、食品安全统计报表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备案,具有法律效力,统计员在填报时,务求认真、及时,所填报内容要真实可靠。
3、对于已有解释或已指出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。
三、报表下载
电 话(传真):0351—7239613
二○○七年三月十二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