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9日下午,长治市政府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。市政府副市长李国隆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冯清、市政协教科文卫委主任宋合清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副处长黄登宇、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星出席了会议,各县(市、区)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县(市、区)长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和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3个成员部门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建庭主持。
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:认真贯彻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,总结全市食品安全工作,分析研究食品安全形势,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安排部署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食品安全工作。
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星局长作了题为《明确目标,落实责任,全面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》的工作报告。他指出,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,把握三个原则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,一是坚持全市统一领导,政府负总责的原则;二是坚持监管部门各负其责、协调配合的原则;三是坚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。不断强化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、效能意识,努力做到食品安全监管“段段清、段段明、段段连、段段合”,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。
会议对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县(市、区)进行了表彰,李国隆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市食安委成员部门签订了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。市工商局代表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作了表态发言。
省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副处长黄登宇对我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,同时也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。
李国隆副市长指出,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关系食品产业健康发展,关系和谐长治建设。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团结协助,大胆创新,扎实工作,不断开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,为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、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、建设和谐长治,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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