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国食药监安〔2011〕365号)的规定,经现场检查和审核,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、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符合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2010年修订)》要求,现予公示。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,自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3日。
监督电话:0351-8383710;传真:0351-8383708
地址:山西省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;邮编:0300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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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示。
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
2018年10月10日